林某因未办理相关许可证,就雇人砍伐桉树,被湛江市某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并被批准逮捕,最后通过努力仍未能为其办理取保候审。由于通过会见林某,以及到检察院阅卷,发现其所雇的人员均指认其是老板,拿报酬为其砍伐林木。其在办案机关讯问期间也均承认上述事实;但其说明其有部分林木是有办理许可证,只有有部分林木办理的许可证仍未下来。
根据团队的律师分析,林某主动认罪,主观恶性不强,根据《刑法》相关的规定: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积极未林某做罪轻辩护,最终辩护意见得到合议庭的认可,使得林某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即可释放,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。